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026年2月6日联合发布2026年第16号公告,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深圳天健国际物流第一时间对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专业解读。
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对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
其中,监管代码1210项下出口商品,应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区离境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
公告对"原状退运进境"作出了明确界定:指出口商品退运进境时的最小商品形态应与原出口时的形态基本一致,不得增加任何配件或部件,不能经过任何加工、改装。但经拆箱、检(化)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退运进境商品应未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试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或可证明被客户试用后退货的情况除外。
这一规定为退运返修业务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深圳天健国际物流在进境维修免税进口清关方面经验丰富,可帮助企业准确把握"原状退运"的认定标准,确保顺利享受免税政策。
对符合规定的商品,企业应当提交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或出口报关单、退运原因说明等证明该商品确为因滞销、退货原因而退运进境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
1. 因滞销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自我声明"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承诺为因滞销退运,并据此办理退运免税等手续。
2. 因退货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退货记录(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退货记录或拒收记录)、返货协议等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海关据此办理退运免税等手续。
对符合规定的商品,已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应当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的税款。企业应当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办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出口关税手续。
退运返修免税进口报关是深圳天健国际物流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拥有十多年实操经验,可为企业提供:
• 退运免税进口报关全流程代办
• 进境维修免税进口清关
• 亚马逊退货返修物流方案
• 保税区维修免税进口清关
• 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指导
• 进口散货拼箱、整柜进口操作
• 全球空运海运快递进口中国
公司熟悉1210、9610、9710、9810等各监管代码下的退运政策,能够帮助企业充分利用2026年至2027年的政策窗口期,最大化降低退运返修成本,提升售后竞争力。